
南京涉外离婚律师:美国法院正在离婚案件及财产分割审理,依然可以在国内起诉要求确认房屋产权归属
作者:贾江红律师,南京涉外离婚律师,电话18013906121(同微信) 【裁判摘要】 原被告在美国结婚,婚后双方出资由女方母亲在北京购买了两处房产,登记女方一个人名下。男方已经在美国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国内房产,案件正在审理中尚未作出判...
作者:贾江红律师,南京涉外离婚律师,电话18013906121(同微信) 【裁判摘要】 原被告在美国结婚,婚后双方出资由女方母亲在北京购买了两处房产,登记女方一个人名下。男方已经在美国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国内房产,案件正在审理中尚未作出判...
作者:贾江红律师,南京涉外离婚律师,电话18013906121(同微信) 【裁判摘要】 原被告是夫妻关系,已经办理离婚,均是台湾居民,离婚后,原告将名下苏州某公司股权转让给被告,因被告未支付股权转让款,原告起诉至法院,法院经审理,认为涉案公...
作者:贾江红律师,南京涉外离婚律师,电话18013906121(同微信) 【裁判摘要】 原被告在国内结婚,在英国法院离婚,英国法院判决离婚并对国内的房产进行了处理,但双方均未向国内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。原告向一审判决起诉要求离婚并分割财产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