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香港法院离婚判决对国内房产分割,在国内不具有法律效力,需要另外起诉分割
作者:贾江红律师,南京涉外离婚律师,电话18013906121(同微信) 【裁判摘要】 双方在国内结婚,在香港离婚,在婚内双方在国内购买一处房产,在香港离婚是,香港法院作出离婚判决,将房产判给原告个人。原告依据香港离婚判决,向国内法院起...
作者:贾江红律师,南京涉外离婚律师,电话18013906121(同微信) 【裁判摘要】 双方在国内结婚,在香港离婚,在婚内双方在国内购买一处房产,在香港离婚是,香港法院作出离婚判决,将房产判给原告个人。原告依据香港离婚判决,向国内法院起...
作者:贾江红律师,南京涉外离婚律师,电话18013906121(同微信) 【案件情况】 申请人:吴某,女,1970年12月8日出生,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。 被申请人:欧某,男,1969年8月10日出生,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。 吴某与欧某于199...
南京涉外离婚律师:涉港婚姻目前在社会上已经较为普遍。香港地区与内地的法律不同,司法程序也不一样,香港地区法院所作出的离婚判决书,并不能直接被内地法院承认和执行,要想让香港法院的判决书在内地得到承认和执行,需要经过较为复杂的司法承认的程序。 ...